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 现将修订后的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5 年 5 月 24 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国务院办公厅2014 年 12 月 29 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1.5事件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地方层面组织
2、指挥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2预警 3.3信息报告与通报 4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4.2响应措施4.3国家层面应对工作4.4响应终止5后期工作 5.1损害评估 5.2事件调查 5.3善后处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2物资与资金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6.4技术保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 1.1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 科学有序高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
3、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 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
4、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5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 1。2组织指挥体系 2.1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
5、展态势及影响,环境保护部或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省级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 2。 2.2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
6、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或由有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请求。 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2.3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 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 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 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3.2预警 3.2.1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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