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基坑安全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临港重装备产业区正茂路(E5-Y5 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临港产业区公租房基地建设单位上海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承包方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承包方上海东奉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范围和内容正茂路(鸿音路黄沙港桥)属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度 24 米,3.5m(人行道)+17(机动车道)+3.5m(人行道)=24m,工程范围西起鸿音路,东至新元南路,含黄沙港桥,路线长约 540 米。断面采用机非混行的一块板继面;平面采用地面道路方案, 与横向道路相交均采用平交方式。 D5 路跨越黄沙港新
2、建一座桥梁,桥梁面积约 1296 平方米,桥梁跨径布置为 16m+22m+16m。上部结构:预制选张法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下部结构:桩基采用800 钻孔灌注桩。雨水系统: 6001200 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成品管, 2700 采用“F”型钢承口式钢筋混凝土成品管,雨水连管采用 DN300 HDPE 双壁缠绕管管道坡度1%。 开槽埋管法施工。 污水系统: 污水管道管径 DN300400 采用 HDPE双壁缠绕管,开槽埋管施工。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公布;2)国务院第393 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 ;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办法沪建施(87)第 564 号;6)上海市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沪建施(87)第 432 号;7)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 号;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沪建施(1987)第 533 号;9)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 号;10)上海市基坑工程监督实施细则沪建安质监(2008)第 065 号;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3)上海
4、市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15)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及相关文件;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7)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 号;18)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建建管(2004)113 号;19)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 号发布-2004.5.15。20)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记录。21)施工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
5、专家评审意见及补充方案)22)所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三.深基坑危险源控制深基坑危险源控制应遵循深基坑工程三控制的原则:围护设计、施工方案评审控制;围护施工监测方案控制;基坑开挖前施工报审控制,及时做好危险源的控制。1.深基坑危险源分析序号危险源名称危险源要因识别 1 围护与支撑 1.围护体系失稳;2.支撑变形较大。 2 基坑挖土 1.滑坡;2.塌方; 3.地下水位超坑底面; 4.坑底隆起。3 机械挖土施工 1.挖机倾覆;2.碰撞支撑。4 电器管理 1.临时用电保护系统有缺陷;2.电缆乱拉、 管理混乱; 3.施工现场照明不足。5 深基坑作业 1.基坑围护栏杆有缺陷; 2.登高设施不规范; 3.
6、基坑边零星堆物混乱、无踢脚板;4.砼支撑底下附着杂物没清理干净;5.高空抛物。6地下管线 1.地下管线不明确;2.地下管线监控有缺陷。 3.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执行不力或无保护措施; 2.危险源监控措施 1)围囹与支撑的监控措施 深基坑挖土施工时,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十六字原则。 待每道支撑能达到设计支护要求时, 方可以继续挖土。围囹与坝体、支撑与围囹之间的缝隙应填实,使支撑围囹与填体共同作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其验收工作。混凝土支撑施工时,应采用土模或纤维板等隔离,严禁用垫层或砖代模法施工。在挖土至支撑底下1.0M 时,应对支撑、围囹系统进行检查,同时剔除支撑表面的附着物,以防止支撑受力变形时跌落伤人。钢支撑施工时,焊工要持证上岗,监理应逐一核对施加顶紧力肘,应设旁站监理。当挖土至支撑底下 1M 时,应对焊缝及固定螺作逐一检查,监理人员应旁站督促。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围囹的水平标高测量,测量时,监理应旁站监督,误差应控制在30mm 之内。测点每 10M 测一点,每边不少于 2 点,圆弧至少应测 4 点,总计不少于 4 点。督促监测单位按要求做好围护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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