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为加强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各类“三违”作业行为,确保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一、安全协管员是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助手,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各项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助管理的职责。二、根据现场的实际,服从、配合现场的安全工作需要,每天上班时必须戴好协管员“安全协管”红袖章, 不定期地开展作业现场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处置各类事故安全隐患。三、安全协管员在安全巡查中,发现诸如:吸烟、不戴安全帽、违章冒险作业、临边洞口和登高作业无防护措施等,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制止或采取处置措施,自己不能立即独立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安全员处理。四、安全协管员必须每天根据巡查的情况,向项目安全员口头汇报各类现场巡查情况,重要信息务必及时交流反馈,以便及时处置。五、在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置,在上报后紧急救助处理前,协管员要在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恶化。六、及时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的布置及灭火器的有效性情况,发现失效的灭火器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上报更换;火灾隐患比较大的作业场所要按规定布置充足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七、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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