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雅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沙雅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1总则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新疆森林火险区划、阿克苏地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发生“八种火灾”中的一种或几种。1.3.1八种火灾1、24 小时尚未扑灭且危
2、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2、在同一时间内同一区域内发生多起并失去控制的森林火灾;3、发生在边境地区威胁邻县或邻县烧入我县有一定危险的森林火灾;4、严重威胁居民区和重点设施的森林火灾;5、军事禁区的森林火灾;6、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7、需要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支援的森林火灾;8、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旅游景区的森林火灾。1.4工作原则森林防火实行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1.5预案启动当县域内出现需启动预案情形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在第一时间向县森林
3、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意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2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沙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总 指 挥: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人武部部长、沙雅监狱监狱长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农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公安局政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财政局局长、民政局局长、交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旅游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安监局局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卫生局局长、文体广电局局长、林场场长、草原站站长、防雹队队长、电信局局长、移动公司经理、古勒巴格乡乡长、托依堡镇镇长、努尔巴克乡乡长、塔里木乡乡长、海楼乡乡长、英买力镇镇长、一牧场场长、二牧场场长。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林场场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322188、8330977。2.2森林防火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主管林业的副县长。成员:政府办、林业局、财政局、畜牧兽医局、民政局林场、森林公安分局、防雹队有关领导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如果火灾发生在沙雅县监狱辖区,应将沙雅县监狱领导列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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