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为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的整体应急能力,有效控制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的预案编制目的。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一次重伤10人至30人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多个领域的事故灾难,以及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灾难。预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和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强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组织抢险、救援队伍,配备救护设备,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建档、申报和登记,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2、和处理处置工作。预案还详细列出了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包括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职责,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气象、民政、经委、贸发、安监、质监、交通和海事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尤其是那些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预案不仅适用于福州市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和机构,也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这些部门需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响应,协同作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此外,预案还适用于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求其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救援体系,提升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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