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一、目的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二、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三、职责四、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一)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和救灾组织计划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灾害性质、原因和火灾程度向矿值班室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烟雾等异常情况后,也应及时汇报。2、值班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值班室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决定是否通知救
2、护大队,用电话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上述地区人员按XX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灾路线进行撤退。3、值班领导按XX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制定的通知程序,通知矿长、总工、各副矿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同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救灾指挥部,筹建处主任和总工程师配合矿山救护队队长,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5、救灾指挥部应迅速查明并组织通知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焰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6、切断火区电源。7、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制定出具体的灭火方案。(二)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计划执行XX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瓦斯、煤尘爆炸自救的有关规定。五、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1、井下各工队负责组织本队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入矿时,都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如条件允许,矿井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针对演习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应急预案,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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