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荆门市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荆门市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1总则总则11编制目的迅速有效地开展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矿山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荆门市境内所有煤矿和井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以下统称矿山企业)有可能发生的死亡 3 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不足 3 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2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
2、荆门市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称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矿山的副局长担任,主要成员单位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荆门电力公司等部门组成,有关部门配合。(2)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安监局分管煤矿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非煤矿山的领导和局煤监科科长、非煤矿山监管管科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3、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22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警戒保卫和交通紧急疏通工作;市经委:负责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市国土资源局: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市交通局:负责交通紧急疏通工作;负责调集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工作;市环保局: 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环保工作;荆门电力公司:负责施救现场电力供应和线路架设工作;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和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负责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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