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美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为确保集美区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全面提升政府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而制定的预案。该预案详细规定了工作原则,强调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将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预案明确了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预案适用范围涵盖了集美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露天采石、采土、采砂、地热和矿泉水开采等非煤矿山
2、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还列出了启动条件,具体包括一次死亡人数超过一定标准或危及多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组织机构与职责部分,成立了区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任组长,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集美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集美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露天采石、采土、采砂、地热和矿泉水开采等非煤矿山企业。这些企业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需按照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预案不仅适用于非煤矿山企业,也适用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等,确保各部门能够协调一致,高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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