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安全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安全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部管区内防地质灾害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重大危源源辨识(GB 18218)6、(集团)公司安质【2005】100 号文;关于印发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1、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为地质灾害,发生地点为本项目所属营区及施工项目。2、可能影响范
2、围:营区及施工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 1 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四、预防监控措施四、预防监控措施1、项目部安质部及时和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地震局、气象局联系,及时掌握有关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信息。2、避免在可能产生泥石流的下游设立营区和施工场地。营区和施工场地周围要有畅通的排水系统。3、不稳定的高边坡要随挖随挡,及时支护,做好排水沟,防止山体滑坡。五、应急预案五、应急预案1 1、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杨景杉党工委书记:卞光武副组长:副项目经理:许泽辉章新安项目总工:许泽辉党工委副书记:朱学文组员:安全
3、总监:章新安安质部长:魏 锐物资设备部长:蒋训明财务部长:王维良(兼)综合办公室主任:朱学文(兼)计划合同部长:章新安(兼)工程副部长:蔡宽清一分部经理:黄体刚二分部经理:刘广勤三分部经理:郭继林2 2、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 党工委书记应急救援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副项目经理3 3、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
4、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副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负责在事故应急过程中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对人员的思想动员和事故后的思想教育工作。必须时,负责组织党、团员突击队参与救援抢险。工程部长(工程部):工程部长(工程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安质部长(安全质量部):安质部长(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财务部长(财务部):财务部长(财务部):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物资设备部长(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长(物资设备部):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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