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1总则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救援机制,提高地质调查作业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作业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地质调查工作顺利进行。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地质调查项目作业过程中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本预案指导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陆地、海洋、航空地质调查作业过程中造成或可能
2、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的紧急事件。1.4 分类分级1.4.1 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机理,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分为陆地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海洋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和航空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1.4.2 分级按照各级应急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为三级:级(重大):项目承担单位、野外工作站和项目组没有能力解决的,需由地调局应急机构组织实施的重大应急救援。II 级(较大):项目组没有能力解决的,需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野外工作站组织实施的较大应急救援。级(一般):项目组自身能够处置的一般性应急救援。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反应快速,科学高效。1.6 应急预案体系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陆地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洋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航空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目承担单位制订的有关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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