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丰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宜丰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1、总则、总则1.1编制目的为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宜丰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编写本预案。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县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体制,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场)、有关部门、社区和其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2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2.1领导机构县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灾
3、难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县长的领导下,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和部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副县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县政府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指挥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监察局、工会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并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值班办公室。1、指挥部要掌握全县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2、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随时和县政府应急值班室保持联系,保证一有情况立即到位。3、指挥部有权对全县范围内用于抢救工作的人员、车辆及各种物资和人力资源进行调度。4、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现场抢救方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2)积极组织伤亡人员的紧急抢救;(3)组织事故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疏散和转移;(4)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抢救工作进展情况,并写出事故处理情况报告。2.3办事机构及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协调管理;县政府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应急办电话:27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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