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双土镇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或不足 3 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镇政府成立双土镇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陈远梅任总指挥,镇长谭汉琪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安监
2、办、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组成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1、组织领导全镇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镇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内),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袁兵祥担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三)指挥部下设
3、 8 个工作组1、警戒保卫组由镇安监办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3、事故抢险组由镇安监办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镇财政所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5、技术资料组由国土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6、后勤保障组由镇政府党政办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7、善后处理组由镇党政办牵头,镇民政办、镇工会、等办公室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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