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1、1.目的确保起重吊运作业满足规定要求,保证施工安全。2.适用范围:施工项目的其中吊运作业控制。3.职责:3.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本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3.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重大起重吊运作业的技术方案,监督、检查项目的工作,党群综合部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管理。3.3 施工项目部负责各类起重吊运作业的方案编制及实施,综合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部负责检查、监督工作。4.参考文献4.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4.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1-85)4.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4.4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LD48-93) 。4.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2、 (GB5082-85)5.规定内容:5.1 通则5.1.1 起重作业人员上班前、班中严禁饮酒。起重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看书报、不准打瞌睡、不准开玩笑等。5.1.2 起重作业人员接班时,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5.1.3 起重机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起重机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5.1.4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5.1.5 非起重机驾驶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起重机驾驶室。检修人员得到起重机司机许可后,方可进入驾驶室。5.1.6 当起重物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
3、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装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以闭合主电源。5.1.7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或手轮置于零位。5.1.8 起重机上有两人工作时,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起重机司机不得擅自开动或脱离起重机。5.1.9 驾驶起重机应用手操作手柄,不许用人体其部位去转动控制器,正常情况下不要用安全装置停机,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安全措施。5.1.10 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因停电使重物悬挂半空时,起重作业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并应立即将危险区域围栏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5.1.11 起重
4、机停止作业时,应把重物妥放置地面。5.1.12 多人挂钩操作时, 驾驶人员应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吊动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任何人都可发生停止作业的信号,驾驶人员应紧急停车。5.1.13 起重机起吊重物时,一定要进行试吊,试吊高度 H0.5m,经试吊发现无危险时方可进行起吊。5.1.14 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5.1.15 在吊运过程中, 重物一般距离地面 0.5m 以上, 吊物下方严禁站人。在旋转起重机工作地带,人员应站在起重机动臂旋转范围之外。5.1.16 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5.1.17 起重作业人员进行维护保
5、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人员。5.1.18 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要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特殊情况除外)应先将控制器转动零位,再换反方向,否则吊起的重物容易晃动或因销子、轴等受到过大扭力而发生事故。5.1.19 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5.1.20 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5.1.21 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索具、辅具、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5.1.2
6、2 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5.1.23 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准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5.1.24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动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到 80%,也可由项目总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项目总工及机材负责人应在场指挥。5.1.25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作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5.1.26 起重机不应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 1-1 规定。5.1.27 严格遵守起重机“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负荷不吊;(3)工作紧固不牢不吊;(4)吊物下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光线明暗视线不清不吊;(8)斜拉工件不吊;(9)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10)钢液包过满不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