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与紧急救护程序安全管理与紧急救护程序1.1. 目的目的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掌握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紧急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不良后果。2.2.范围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集团区域内的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岗位操作、危险品、劳动保护等的危害预防和紧急处理,包括生产、办公管理过程。3.3.职职责责3.1总裁负责确保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需资源的落实。3.2总裁负责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3.3生产管理部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劳动保护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组织各部门和工厂安全管理、紧急救护的培训和演习,以及安全检查考评。3.4生产管
2、理部在重大灾害发生时负责与消防、医疗等单位紧急联系,并现场组织救护工作。3.5各工厂负责本单位员工岗位操作、劳动保护的培训和实施。3.6各部门和工厂负责紧急状况的鉴定,一般紧急状况的处理和事后报告,以及重大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理。3.7生产副总裁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并完善本程序。4.4.工作过程和方法工作过程和方法 4.1安全管理 4.1.1 安全管理组织总经理负责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资源。4.1.2 安全教育(1) 新入公司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生产单位、车间的三级安全
3、教育,并保存记录。(2)集团教育(一级),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部门或生产单位。(3) 生产单位教育(二级),由各生产单位组织,教育内容包括: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科室或车间。(4)车间级教育(三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安全管制点、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
4、使用方法等,并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5) 集团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允许上岗。(6)凡从事特殊危险操作的员工,如电气、焊接、压力容器、高空作业、危险品运输、易燃、易爆、剧毒、起重、驾驶等操作,经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各项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7) 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投产前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8) 各生产单位进行生产或检修前,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讲述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检修和顺利生产。(9) 进入公司和生产单位参观、学习
5、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10)对重大危险性作业,各生产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作业。(11)生产管理部要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公司所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进行事故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12)技术研发部应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制表、并在安全管制点处告知危险情况和急救方法。(13)生产管理部制订安全工作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知识、紧急救护知识培训和演习。5.1.3 安全装置与危险品管理安全装置与危险品管理(1) 凡生产中使用的安全装置和附件、安全疏散设施、防尘防
6、毒防暑降温设施等,必须加强维护,保证齐全、灵敏、有效,处于完好状态。(2) 凡在作业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防毒面罩、安全带等,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验、正确使用。(3) 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等,均由各生产车间负责管理。(4) 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如声笛、喇叭和制动装置等,均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5) 办公和生产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保证有效。(6) 各生产单位应配备必要急救物品,如灭火器、急救箱、防毒面罩、手套等,并经常维护。(7) 有毒、有害化学品、高压容器或重要环保设施等,由使用单位进行管理。4.1.4 职业安全(1)新员工入厂,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健康检查。不适宜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2)公司办公室每年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3)人力资源部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实行轮换岗位或短期脱离,进行预防性治疗。(4)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调离,妥善安排,积极治疗。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