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瓦房店市“1024”燃气闪爆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0 月 24 日 5 时 30 分许,瓦房店市铁东街道办事处文圣社区五一路二段 271 号居民楼发生燃气闪爆事故。 事故造成 2 人死亡,7 人受伤(1 人重度烧伤,4 人轻度烧伤,2 人轻度外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8,946,667.50 元。事故发生地点如下图 1:事故发生后,辽宁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全省燃气隐患排查要扎实,要严而又严,绝不能走过场,将排查过程作为安全防范教育过程,逐户进行,教育警示到位。要将基层力量动员起来,要开展大范围专题培训,宣传部门要跟进,提
2、升全民防范意识“。副省长王明玉同志批示“全力做好受伤人员救- 2 -治, 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大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绍旺同志批示“全力搜救人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骆东升,大连市副市长李海洋,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士武,大连市住建局局长楚天运及相关专家亲赴现场指挥救援。2021 年 10 月 26 日大连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 对瓦房店市“1024”燃气爆炸事故查处采取挂牌督办,10 月 28 日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骆东升主持召开全市燃气安全专题调度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多次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批示
3、,要求瓦房店市抓紧事故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瓦房店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1年10月25日成立瓦房店市 “10 24”燃气闪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瓦房店市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刘俊峰同志任组长,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总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纪
4、委监委介入调查。- 3 -事故调查组坚决贯彻落实省、 大连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 “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模拟实验、专家论证评估、尸体检验、DNA 比对、查询有关资料等手段。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应急处置和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查明了属地街道、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存在问题, 提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事故整改防范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瓦房店市“1024”燃气闪爆事故,是一起由 504 室住户燃气泄露引发的燃气安全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2021 年 10 月
5、 24 日 5 时 35 分,大连消防救援支队瓦房店大队接到报警, 位于大连瓦房店市铁东街道办事处文圣社区五一路二段 271 号居民楼发生爆炸,瓦房店大队立即调派五一路站、老虎屯站、复州城站,共 3 个消防救援站 7 台消防车 34 人到场救援。 大队全勤奋指挥部遂行出动, 到场指挥救援。 并联动应急局、110、120、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到场处置。5 时 50 分,五一路站到达现场。经现场侦查了解,该建筑五层,共有住户 20 户,五楼西北角发生坍塌。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立即展开搜救,及时疏散楼内居民及周边群众 50 余人。在五楼东侧、中侧救出 7 人送往医院救治。10 时 00 分,搜救出 2名
6、失联人员,移交给 120,经 120 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4 -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迅速上报,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瓦房店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应急局、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街道办事处、中心医院急救中心、燃气公司、电力公司、瓦房店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转移群众,救治伤员,实施现场警戒隔离,组织切断气源。邀请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巡检班组到场协助排查附近地下燃气隐患, 防止附近燃气管道因闪爆冲击损坏泄漏。 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杜绝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是由原瓦房店煤气公司、 燃气公司、液化气供应管理处三家单位进行整合后于 2003 年组建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目前公司承担全市的燃气管道建设、管理及燃气供应任务,拥有瓦房店市政府授予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编号:辽 202002070002G),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 年 5 月 14 日起至2023 年 5 月 17 日。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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