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理突发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工业生产装置的规模越来越大,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特别是石化工业在开采和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及强腐蚀性原料。在开采、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放射等事故也越来越多,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据美国芝加哥安全咨询公司统计,19571986 年发生的 100 例损失在 1000 万美元以上的重大爆炸火灾事故中,炼油厂占 42 例。国内 19501979年统计的 186 起爆炸事故中,与油气泄漏有关的事故有 48 起。过去几十年全世界发生的重大事故中,由于化学物质引起的爆炸
2、事故占 50之多。因此对于在此类工业生产中所发生的突发性职业危害事故必须有一系列完整、规范、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以预防为工作前提,以应急处理为重要工作中心。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然而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事故和灾难总是难以根本避免的。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失,应付紧急情况,就应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才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反应迅速、措施正确。要从容地应付紧急情况,需要周密的应急计划、严密的应急组织、精干的应急队伍、灵敏的报警系统和完备的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含三方面的含义:首先,事故预防:通过危险辨识、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
3、可能性且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其次,应急处理:万一发生事故(或故障)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故障或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后,抢险救援: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鉴于上述情况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原则如下:一、制订预案目的一、制订预案目的虽然人们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生产单位对危险场所和部位也加强了管理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了可以接受的程度,但是由于操作、物料、设施、环境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的客观存在,或由于人们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认识的局限性,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时还比较高,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也还存在。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重大事故的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施工单位应对已初步认定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重大事故危险源的评估。对所有被认定的重大危险场所,应事先进行重大事故后果定量预测,估计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的状态、人员伤亡情况及设备破坏和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爆炸、火灾、有毒有害物质扩散对单位及周边地区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助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所述,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首先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然后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二、制订突发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原则二、制订突发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原则生产安全至是“人一机一环境”系统相互协调,保持最佳“秩序”的状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一)、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事故预防的角度看,事故预防应由技术对策和管理对策共同构成:(1)技术上采取措施,使“机一环境”系统具有保障安全状态的能力。(2)通过管理协调“人自身”及“人一机”系统的关系,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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