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遇湿易燃物品能与潮湿和水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有时即使没有明火也能自动着火或爆炸,如金属钾、纳以及三乙基铝(液态)等。因此,这类物品有一定数量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等湿性灭火剂扑救。这类物品的这一特殊性给其火灾时的扑救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遇湿易燃物品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对遇湿易燃物品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一)首先应了解清楚遇湿易燃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燃烧范围、火势蔓延途径。(二)如果只有极少量(一般 509 以内)遇湿易燃物品,则不管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仍可用大量的水或泡沫扑救。水或泡沫刚
2、接触着火点时,短时间内可能会使火势增大,但少量遇湿易燃物品燃尽后,火势很快就会熄灭或减小。(三)如果遇湿易燃物品数量较多,且未与其他物品混存,则绝对禁止用水或泡沫等湿性灭火剂扑救。遇湿易燃物品应用干粉、二氧化碳扑救,只有金属钾、钠、铝、镁等个别物品用二氧化碳无效。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盖。水泥是扑救固体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比较容易得到的灭火剂。对遇湿易燃物品中的粉尘如续粉、铅粉等,切忌喷射有压力的灭火剂,以防止将粉尘吹扬起来,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导致爆炸发生。(四)如果其他物品火灾威胁到相邻的遇湿易燃物品,应将遇湿易燃物品迅速疏散,转移至安全地点。如因遇湿易燃物品较多,一时难以转移,应先用油布或塑料膜等其他防水布将遇湿易燃物品遮盖好,然后再在上面盖上棉被并淋上水。如果遇湿易燃物品堆放处地势不太高,可在其周围用土筑一道防水堤。在用水或泡沫扑救火灾时,对相邻的遇湿易燃物品应留有一定的力量监护。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