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讲解了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的具体条件,包括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米的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小于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文件指出,在基坑工程实施前,监测单位应编制并经多方认可的监测方案。监测应由施工企业和第三方专业单位共同进行,监测对象和技术要求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基坑监测应综合考虑设计方案、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和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监测对象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筑、管线及设施、重要道路等,技术要求涵盖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报警值。监测单位应严格执行监测方案,并在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及时调整方案。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反馈,当达到报警值时应立即通报相关单位。基坑工程施工期间应保护监测设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和基坑周边环境。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基坑工程项目,特别是那些开挖深度较大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该规定为建设单位、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了详细的监测指导,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同时,该规定也适用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企业,帮助他们在施工过程中更好地执行监测任务,保障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