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工长和施工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该文件强调工长和施工员应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文件指出,工长和施工员需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认手续,同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此外,工长和施工员还需经常检查所辖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并解决问题,特别是在重点和特殊部位施工时,确保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文件还要求工长和施工员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对于分管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工长和施工员需严格执行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或领导。若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工长和施工员应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工长和施工员,以及涉及外包工队管理的相关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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