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高空操作坠物的规定为了明确 XX 工程顺利进展和安全无事故,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做到勿忘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特制订如下规定:1. 操作人员以 2m 以上(含 2m)必须系好安全带,如违章罚款 50-100元。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如有违章罚款50-100 元。3. 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木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他物件掉落下层,违者罚款 100-500 元。4. 木工、钢筋工严禁在外架上堆放钢管、木料、钢筋等材料,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如造成坠落则罚款 500 元。5. 操作人员严禁在外架挑平台上超荷载堆放材料,违者罚款 200-500 元。6. 现场负责人严禁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操作,违者罚款 100-200 元。7. 架子不按规范搭设,必须拆除,不准打混凝土,否则罚款 100-500 元。8.安全网内的材料,杂物必须清干净,否则罚款 50-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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