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考核奖罚制度一、对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的管理人员,根据责任管理轻重和本工程达标获奖情况,给予每月 200-1000 元及其以上的奖金。二、在施工规范的约束下,凡管理人员在管理和施工中积极创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明显效益,视其贡献奖励 100-800 元。三、在施工管理中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苗头,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视挽救效益给予奖励。四、今天的事今天完成,凡拖到明天的均罚款 100-200 元;完成不了要有充足的理由须事先说明,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五、 推卸责任, 该负责的事不负责, 还指责别人过失的, 罚款 100-500 元。六、由于本职工作失误,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或化大力气挽救达不到原要求的,根据工作职责及情节轻重罚款 300-1000 元。七、管理人员工资按出勤考核,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岗位,有事须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请假,违者罚 50 元并扣除当天工资。八、夜间值班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的应尽义务,每五天轮流一次;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处理当晚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的治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罚款 50-100 元/夜。本制度以奖励为主,罚款水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在生存中求发展”,为本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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