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评审制度讲解了建设项目管理中的环境和安全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强调了防治污染及其公害和劳动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该制度规定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以及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必须包含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内容,如设计依据、环境和安全影响报告书、防治措施的工艺流程及预期效果、环保和劳保的监测数据、绿化措施及投资概算等。制度还明确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环境和安全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会审、报批、审查、验收等环节的有效执行,确保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立项和施工,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得强行投入使用。建设项目“三同时”评审制度适用于所有对环境和安全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以及技术改造、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设备更新等项目。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进行环境和安全影响评估的各类工业、交通、能源、化工、建筑等领域的企业和单位,旨在确保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产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的要求,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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