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架子工安全水处理技术规程第一节脚手架材料一、钢管脚手应用外径 485l 毫米、壁厚 33.5 毫米的钢管,长度以 46.5 米和 2.102.3 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二、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三、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四、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7 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8 厘米,68 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五、水处理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7
2、.5 厘米; 小横杆不得小于 9 厘米(69 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六、钢制脚手板应采用 23 毫米的 I 级钢材,长度为 1.53.6 米,宽度2325 厘米,肋高 5 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七、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 5 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 20030 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 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 203 圈或用铁皮钉牢。八、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 5 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 1 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其两边的竹杆直径不
3、得小于 4.5 厘米,长度一般以 2.23 米,宽度以 40 厘米为宜。九、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 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 lO 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第二节外脚手架十、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隐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问距不得大于 2 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2 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十一、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人地下 3050 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就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2 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 米。
4、十二、水处理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3 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0.75 米。十三、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 0.8 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2 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8 米。筑建安资 201筑建安 2002十四、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5 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十五、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 24 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 10 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 1 米就绑吊杆;间距大于 2 米时,吊杆
5、下需设顶撑。十六、18 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 10 号以下(M1)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十七、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 270 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十八、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 67 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 60 度,支杆底端要埋人地下不小于 30 厘米。架子高度在 7 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 4 米,水平每隔 7 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十九、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 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 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 20 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
6、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 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二十、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二十一、水处理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 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 厘米。二十二、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 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 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二十三、 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 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 30 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 25 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第三节 里 脚 手 架二十四、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 1.2 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二十五、砌墙高度超过 4 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 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