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细则一、 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泗洪县东方花园小区工程工程地址: 泗洪县泗洲东大街南侧建设单位: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 宿迁新筑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洪泽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监理单位:南通中房建筑监理有限公司2监控目标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1) 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3) 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事故出现启
2、动应急预案。二、监理工作依据: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3.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4.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6.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7.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8.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10.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11.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12.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13. 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1) 申报程序
3、(2) 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1.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1) 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2) 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3) 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审查电工、 焊工、 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4) 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
4、工作。(5) 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6)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7)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8) 控制情况严重的, 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9) 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
5、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10) 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11)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12) 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1) 事先报审验证。(2) 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3) 事中督促实施。(4) 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5) 各专
6、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6) 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五、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监控要点(1) 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2) 脚手支撑系统必须保证稳定可靠,通常应经过设计计算。既保证工程质量又确保施工安全。对于满堂脚手架和 100m2 以上的大面积支撑排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支撑搭设。(3) 脚手支撑系统用受力构件必须有合格证和准用证。严禁使用锈蚀严重、变形、断裂、脱焊、有孔、螺纹滑牙的构配件。钢管必须符合国际三号钢的机械物理性能,外径不小于 48mm,壁厚不小于 3.5mm,扣件、螺栓等金属配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 脚手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由有资质的架子工完成,并经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复验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5) 脚手架应搭设在坚实的基础上,并不得有积水,底座不松动,立杆不悬空或开挖作业。在使用中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向、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和连墙构件,并定期检查它们的连接牢度。(6) 脚手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