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及使用规定讲解了确保临时建筑物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各施工项目部在建造临时生活、办公、生产建筑物时的控制。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规定并监督检查临时建筑物的建造、使用情况;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临时建筑物的设计、监督建造、批准启用;施工项目部负责临时建筑物的设计、建造、使用和管理。规定中提到,临时建筑物的设计需明确划分功能区,如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场、仓库区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应设置在其他区域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各区域间应留有防火间距。临时建筑物应远离其他建筑物20米以上,离开森林区1000米以上,不得建在低洼潮湿、可能被水淹没或地基不稳的地带。临时
2、建筑物应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十二幢,组与组之间、幢与幢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分别为10米和5米,在农村中分别为15米和7米。临时建筑物周围应配置灭火器和简易储水池,厨房、锅炉房、变电室与临时生活、办公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临时仓库或油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生活、办公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在50米以上,必要时应设防火隔离墙。临时生活、办公、生产区应设计简易道路和排水系统,确保夜间照明和雨季排水。临时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及使用规定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施工项目部,特别是那些需要建造临时生活、办公和生产建筑物的项目。该规定对于确保临时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帮助施工项目部在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同时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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