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讲解了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为贯彻西北油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地面建设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项目部实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项目部 QHSE 办公室将进行抽查。细则中详细列出了需要领导带班的关键工序,包括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的一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施工作业、35KV及以上电网新挂网投产、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以及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等。细则还强调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保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适用于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及其下属各单位,包括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项目部 QHSE 办公室、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该细则特别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工程中的关键工序,如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的一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施工作业、35KV及以上电网新挂网投产、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以及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等。所有涉及这些关键工序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守本细则,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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