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讲解了郑州市为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确保年度空气质量退出后20位,围绕二氧化氮、PM2.5、PM10等指标,针对移动源、燃煤源、工业源、扬尘源等治理重点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在移动源管理方面,方案提出市区柴油渣土车在2020年10月底前退出渣土清运市场,并加快燃气渣土车和环卫车辆的新能源化;同时,制定出租车和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和更新计划,加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夜间联合执法行动,以及对黑渣土车的查处。在工业源和燃煤源污染防治方面,方案要求郑东热电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关停,推进燃煤锅炉拆改,确保郑东新区、荥阳市、新郑市和郑州高新区的相关锅炉按时拆除,并推进巩义市的“双替代”工作,加强散煤监管,严防散煤复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郑州市各级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环保机构。具体包括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建局、市商务局、市物流口岸局等。该方案旨在指导和推动各部门和单位协同合作,共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改善郑州市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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