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技术规定1 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范围内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通道。2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3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应设置警戒线,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4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临边不应小于 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四口五临边”等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5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 24m 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