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 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
2、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 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
3、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5、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处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6、党群宣传部门和商情信息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7、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五标”素质工程、“女工身边无事故”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8、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
4、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第三条“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处相关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 还可参照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以及处基础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 HSE 考核办法进行处罚。一、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扣除部门季度安全考核分 10-20 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 100-500 元、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 30 吨以上吊装等特殊作业。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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