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标识标志管理规定1 概述为规范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加强安全标志标识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标识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苏丹港新集装箱码头后方堆场工程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标识的管理。3 职责权限3.1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按有关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和“两栏一报”。3.2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编制安全标志标识使用计划并确定分布位置,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安全标志标识的采购或定制,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标志标识采购计划和布置图的审批。3.3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维护和管理。3.4 标志牌应符合中交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有关标志标识的要求
2、。4 工作步骤及要求4.1“五牌一图”和“两栏一报”4.1.1 “五牌一图”是指: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4.1.2 “两栏一报” 是指:读报栏、宣传栏和黑板报。4.2 安全标志标识的购置4.2.1 项目部安全员根据项目规模、施工环境条件、工程结构特征、设备机具布置和施工作业特点等确定危险部位,确定警告标志、提示标志、指令标志、禁止标志和危险化学品标志、火灾报警标志、火灾时疏散途径标志、灭火设备标志、工作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标志牌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4.2.2 项目经理部审批安全标志标识采购计划,并安排采购。4.2.3 项
3、目部行政部门负责安全标志标识的采购或定制,采购或订制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 要求和中交有关标志标识的要求。4.3 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4.3.1 项目部安全员应针对施工现场的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危险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标志标识,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4.3.2 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进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在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两栏一报”。在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道路交叉口、临水、临边、工作通道口、急转弯道口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沟、坎、深基坑等处夜间应设红灯警示。4.3.3 项目部应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公示牌。4.3.4 项目部施工人员按以上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后, 应进行统计记录,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提交安全员。4.4 安全标志标识的管理4.4.1 项目工程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安全标志牌的移动或拆除。4.4.2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变形、破损或变色的安全标志牌及时进行整修和更换。4.4.4 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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