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督导实施。3、掌握安全动态,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5、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遇有重大险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责令有关单位处理。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参加施工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8、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活动,负责安全标准工地的考评工作。9、制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及劳动护肤用品的管理办法和发放标准,并组织实施。10、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定性、定责和上报,对各单位执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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