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4)深入现场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再向有关领导报告。(5)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组
2、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7)负责指导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8)监督检查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9)负责审查新建、扩建和大修、改造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计划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进行安全评审。(10)负责引进现代安全管理先进技术及方法,积极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并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检查其质量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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