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讲解了为了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的严格把关,责任明确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将安全技术措施分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作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三大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制定了详细的审批流程。在工程项目设计中,必须遵循“三同时”原则,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批。在施工作业中,施工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汇报安全问题,由施工主管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再由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对于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则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制定和审批整改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生产作业单位。具体来说,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及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施工主管部门经理、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副经理、当班安全员等。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审批流程,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确保生产和施工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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