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运行。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具有超限自动报警,自动断电功能,故障闭锁功能,风电闭锁功能,断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功能以及防雷保护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备用电源必须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 2 小时。二、监测监控作为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人员和专业维护人员。监测监控负责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安设标准和相关参数设置标准的制定,并掌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总体运行情况;并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及矿井与集团公司监测信息的稳定传输和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通风队负责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按照标准向监测监控下
2、达安装(回收)传感器等有关事宜。三、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二级资质培训单位专业培训,由省相关部门发证,做到持证上岗。四、 监测监控要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维修室, 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维修工作。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 6-12 个月,必须升井检修。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 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五、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房顶)不得大于 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 200mm,并应安装在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行车的位置。(2)采煤工作面传感器安装位置,具体标准为:在距工作面 1015m 安设甲烷、
3、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各一台;距上隅角小于 35 米安设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各一台;在距回风口 1015m 安设甲烷、风速、粉尘、一氧化碳传感器各一台。(3)报警值:甲烷:0.8%;一氧化碳:24ppm;温度:工作面26、硐室 30、甲烷断电浓度:工作面1.2%、回风0.8%。甲烷复电浓度:0.8%。甲烷断电闭锁:当工作面甲烷浓度1.2%、回风甲烷浓度0.8%,掘进工作面风机无风或安全监测监控设施故障时,切断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瓦斯浓度0.8%,掘进风机通风正常且安全监测监控设施故障解除后,自动解除电气闭锁。4、甲烷传感器吊挂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及机组截割煤
4、体,应悬挂在顶板良好,无连续淋水的巷道中,必要时应加装防护罩。发现探头进气嘴有煤泥或水时应及时清理以免影响探头正常监测或发生误报警。,5、工作面因过构造需放炮作业时,每次放炮必须将探头移到距放炮地点50m 以外,由队组制定移动探头的相关措施并严格落实执行。各类传感器的安装数量、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和管理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 、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62012006)六、调度室必须设置监测终端,监测终端必须具有声光报警及查阅功能。七、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
5、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 24h48h 方能下井。监控装置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移交作业队组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八、监测监控对井下在用的安全监控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调校,调校甲烷传感器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校准气样和空气样,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并要做好调校记录。调校风速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由监测监控报送具备调校资质单位进行,调校周期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国家有关要求。监测监控定期对井下甲烷传感器维护和调校或更换前,前一天调度会通知各采掘队组派电工刀现场,工作完毕后经作业队组当班跟班干部、班组长或电工任一人验收签字后
6、移交队组管理。九、井下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等)属采掘区域的应由所在采掘区队负责管理,采掘作业点设置的甲烷传感器的移挪,只能由采掘队当班班组长和电工进行。十、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监测监控共同进行。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报矿调度室,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十一、当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工作,监测监控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立即进行处理。监测人员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十二、优化井下监控装置安装,努力减少分站使用量,缩短系统的巡检周期。十三、加强安全监控装置、仪器的质量控制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工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监控分站使用周期一般不超过 5 年,瓦斯传感器使用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甲烷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 20,其它装置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 20。十四、地面监控中心站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 不间断运行。当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 5min 内投入工作。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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