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责任工作制度讲解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的四项主要制度。方案审查制度要求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巡视检查制度强调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要巡视施工现场,并记录有关状况,督促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处理制度明确了对于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应要求项目经理部立即处理并在 24 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则要求施工单位在 48 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签发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若隐患得不到有效控制,应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安全监理责任工作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特别适用于项目经理部、监理工程师以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该制度旨在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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