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及督促整改制度讲解了总监办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和流程。该制度规定总监办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月对施工单位的办公室、生活区、试验室、施工工地现场、拌和站及料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由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组织,总监或副总监、监理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安全部长参加。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需作好记录,并下发安全检查通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此外,专业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也要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需立即处理。安全监理方法包括现场监理人员的日常巡查和总监办的定期检查,涵盖基础安全监理和现场安全监理。总监办还需建立以月、年为单位的集中安全监理检查制度,配合建
2、设单位的定期检查,并形成台账和书面汇报材料。监理人员需做好相应的监理记录,总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和评价监理人员的工作。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广泛,包括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检查安全资质、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检查消防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检查设备完好性、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确保办公和生活区的安全卫生、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检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安全检查及督促整改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总监办、总承包单位、各工区及相关施工单位。该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该制度为施工单位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安全管理框架,有助于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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