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与施工相关的人员、机械及其相关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人员管理1、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进场后一周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在经所属施工队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备案。登记表格式附后。2、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并准确填报。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报项目管理部门复印备案。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须按其操作项目分批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4、场内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将作为施工人员劳动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对
2、未参加安全教育者,项目部将此人视同为非本项目参建人员。5、施工过程中人员出入场变动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 、基本准则6、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管理人员到职工各有职责,责任明确。8、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9、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10、严禁非本机操作
3、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持证驾驶,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11、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广播线、电话线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12、焊工要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电焊设备。焊工的作业项目必须与其所持操作证件的准操项目相符合。13、乙炔瓶与氧气瓶在高温天气需要有防暴晒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4、,气瓶与明火或其他巨热源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14、电焊(割) 、气焊(割)作业必须提前填写动火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一级动火证须提前七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一天;二级动火证须提前四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证须提前三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七天。详细规定见级动火许可证回执。15、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磨耗值超标或发现有断股的钢丝绳以及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并必须及时更新,严禁带“病”作业。作业时其起重臂的水平夹角、吊件与周边电力线缆、构件、构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其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5、技术标准 (JGJ46-2005)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的规定.16、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17、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1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动转,动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闸”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19、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有人在吊件下作业或行走。吊运安装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20、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
6、冒险作业。21、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的明显标志或围护,坑、洞、孔口处除必须设置围护外,夜间还必须设置红灯示警。22、坚持文明生产,现场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齐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洒遗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坚实畅通。2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二) 、安全例会制度24、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全体作业人员参加。25、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24.1 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24.2 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24.3 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24.4 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6、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27、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8、安全检查目的安全生产检查是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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