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方法和奖罚措施。本标准适用本公司所施工的项目部。2 引用文件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优罚劣办法的通知6/1998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3 管理内容3.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3.1.1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由公司(分公司)经理、安全科负责考核,考核的依据为本年度的安全检查记录和伤亡事故记录以及在外部检查中获得的荣誉。3.1.2 班组及施工工人由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施工员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是否做到遵章守纪。3.2 奖罚措施3.2.1 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项目部的或在各次安全大检查中获得各种荣誉的依“奖优罚劣办法”进行奖罚;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实施细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3.2.2 对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获得优秀的班组给予“先进班组”荣誉称号,附带适当物质奖励,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按“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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