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推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审定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编制,落实安全、环保治理费用,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促进公司步入良性发展。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4、负责审查、批准本公司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所有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5、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安全职责,及时检查指导下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6、负责审批公司安全生产的表彰、奖励和处分。7、负责(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拟订改进措施,按“四不放过”原则,并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条款对事故进行处理。8、定期召开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9、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听取员工意见,交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10、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督促“三同时”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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