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教育制度1 目的为了通过各级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提高公司全体人员的安全及环保素质,保证全体人员具备完成职业安全卫生和环保工作任务的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 199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动部 1995 年 11 月 8 日起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劳动部 1991 年 11 月 30 日起实施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 1999 年 7 月 12 日实施中华人
2、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 年 12 月 26 日颁布4 术语与定义4.1 特种作业人员: 指从事高危险作业或其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人员, 包括:电工、起重工、吊车司机、机动车辆驾驶员、焊工、架子工。4.2特殊岗位人员: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专(兼)职安监员。5 职责5.1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的职责:a) 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 及时提出培训计划, 由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初培及换证工作;b) 负责组织新员工、转岗工、复岗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c)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 并负责计划的组织落实工作。5.2 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职责:a) 负责提出公司各类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 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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