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与奖励规定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了确保申蓝宝邸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与奖励规定 ,望施工单位项目部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一、安全管理 1、各工程在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部分别与各专业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合同,并送一份公司质安科。如果项目部未与公司,项目部未与各施工班组办理签订安全承包合同,则处罚项目部 300 元,并补办签订手续。2、各工程在开工前,应申报建设工程施工劳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应督
2、促施工员,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提交基坑支护,外墙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临时施工用电,临边防护,文明施工等安全技术专项设计,对未办理申报表,未编制各项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面开工的项目,每缺一项罚项目经理 300 元。3、各工程开工后,根据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专项设计(或方案) ,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以书面形式对各分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对各分项工程未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代签现象的,每缺一项处罚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500 元,罚款后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各项目经理应会同质安科人员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所有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要经
3、常督促工地安全员、生产班组长进行不定期班前活动及三级安全教育的,对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每缺一项处罚 1000 元,且要补有关内容。5、各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有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要求悬挂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悬挂必须符合标准,位置准确,对不使用标准安全标志牌,罚项目部 300 元;有悬挂而不齐全,每缺一项处罚 50 元,并责令挂齐全。二、工程及基坑支护 1、基础土方施工时,严格按专项设计施工,应严格按要求放坡,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操作时应注意边坡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加固处理,如无按要求放坡或发现先挖坡脚,处罚施工班组 500 元,边坡发现不稳定不及时加固,处罚项目部 500 元,并
4、责令停工加固。2、坑超过 2 米时,四周应做时防护栏杆措施;对就地堆土要按挖土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位置,但与周边距离至少不小于 1.2 米,且堆土高度不超过 1.5 米,违反土方施工安全要求,责令整改,对无整改的项目,罚项目部 200 元,并限期整改。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处罚 100 元,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处罚 100 元,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处罚 100 元。2、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处罚 100 元;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处罚
5、 50 元;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处罚 100元;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 50 元;未采取排水措施,处罚 100 元。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处罚 20 元,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处罚 20 元;搭设高度超过 24m 的双排脚手架, 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处罚 100 元。 4、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处罚 20 元;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处罚 50 元;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 50 元;剪刀撑
6、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每处处罚 20 元。 5、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罚款 100 元;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 100 元; ;每有一处探头板,处罚 20 元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罚款 100 元;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 50 元;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罚款 50 元。6、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罚款100 元;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处罚 50 元;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处罚 100 元;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处罚 50 元。7、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处罚 20 元;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处罚 20 元;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每处处罚 20 元;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 180mm,每处处罚 20 元。8、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 1m 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处罚 20 元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罚款 50 元;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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