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质量部职责1 安全质量部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委会、总经理负责,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各项活动,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 负责起草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计划及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有关反事故措施,经安委会审定后贯彻落实;3 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督促解决安全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下令先行停止施工,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5 参与重大施
2、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6 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下,负责现场安全教育和组织季度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提出对各施工承包商考核、评比意见报安委会决定;7 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8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规定精神, 将概算中计列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合理分配到各单位,经电力(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9 组织或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施工现场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报表;10 建立现场安监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11 参加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12 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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