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部部长安全职责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负责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以及事故易发点控制法等安全预防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参与审核施工方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单位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参与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5.组织本分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6.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建立档案。项目经理部可组织人员参加当地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员培训班,并将取得证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安质部备案。7.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安全和使用情况, 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并督促实施。8.建立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各种台帐、资料,负责向公司安质部申报。9.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10.负责建立本分部的贯标体系,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检查各部室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组织本分部的内部审核。11.负责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向各级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参与技术部门向架子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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