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管理办法一、爆破器材的管理办法(一)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有专人押运,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在出车前应该认真检查刹车装置等,车内一切杂物必须清除。车上要有防雨、防滑等设备,并设有危险标志。在采石场内用人力车运输爆破器材,前后相隔距离不少于3m, 汽车运输爆炸材料时前后相隔距离平坦道路上不少于25m,上下山坡道路上为 50m。(二)装卸入库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不准传递、投掷;不准撞击、拖拉和滚动,每次每人搬运不得超过 20kg。(三)爆破器材装卸作业应设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安全知识,装卸工作最好在白天进行,雨雪天工作时,必须采取防雨防滑措
2、施。(四)雷管、炸药、导火线不能同时装车,装车后应妥善捆扎,不得散撒,更不得发生滚动、冲击、颠倒、坠落、摩擦等现象,同时应遮好,不得受雨淋和暴晒。(五)仓库需干燥通风,库内最高温度不高于 30,库房周围 10m 内无易燃物。 应设有防火、 防雷设备, 库外不低于 2m 高的刺网围墙, 墙外 50m宽的防火道。 电力照明线不得引入库内, 移动照明只准用蓄电池或手电筒。(六)库内堆放应做到炸药袋堆放高度不得高于 1.8m,宽度不超过 2m。雷管堆放的高度不超过 0.5m,宽度不得超过两箱,地面须铺软垫。箱堆间距离不得小于 0.3m,箱堆与墙壁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0.5m,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 1.3m
3、。库内禁止存放铁器工具,起箱时也不能用铁器工具,防止发生火花引爆。工地临时露天保管现场地应距爆破工点不少于 200m。(七)爆破器材库应由责任心强的职工看守,严格实行爆破物资领料、送料制度,坚决杜绝账物不符合爆破材料的丢失。(八)炸药和雷管严禁一人同时搬运,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同行时,两人应保持不少于 50m 的距离行走,爆破器材应直接送到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领用爆破器材须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二、爆破材料的使用管理办法爆破作业必须在采石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爆破作业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负责人安排,但必须在白
4、天进行爆破作业。1、爆破器材的领取爆破员要根据爆破工的安排,按炸药、起爆器材需要量,凭爆破员作业证和采石场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的炸药、起爆器材发料通知单等有效凭证,亲自到炸药库领取炸药、起爆器材,领取炸药、起爆器材时,必须认真检查:数量是否与需要量、账单填写数量一致;炸药是否凝结、过期,雷管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段数,数量,是否有脱帽、脚线折断等,雷管编号是否与登记的号码相一致等。2、爆破器材领用后的运送由炸药库向爆破作业点运送炸药、起爆器材,必须符合一下要求:起爆器材由爆破员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员或在其监护下,由熟悉炸药性能及其安全规定的有关人员运送。炸药、起爆器材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上运送。3、起爆器材领用后的存放爆破员将炸药、起爆器材运送到爆破作业点后,必须把炸药、起爆器材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派专人看守。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得在存放炸药、起爆器材地点逗留,防止丢失和被盗。4、起爆器材的加工和装配装配起爆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导电等物品不准坐在炸药箱上进行,还要注意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拿取起爆器材时要轻拿轻放,避免损坏起爆器材。5、爆破器材的回存爆破器材使用完后,剩余爆破器材必须立即回存,并办理回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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