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英矿山火灾预防措施讲解了石英矿山在不同场景下的火灾预防方法。关于使用明火的问题,文件指出严禁在井下安设炉灶、明火取暖,或有意燃烧木材及其他可燃性材料;井下放置炸药、柴油及其他易燃品的地点严禁抽烟和明火;木支柱密集地点或其他有易燃品的地点,使用明火或需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灭火措施;在一般地点进行焊割作业时,乙炔发生器与焊割地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设专人看守。防止电气和电热起火方面,文件强调井下各作业场所的动力线路开关、电气设备必须正规安装,严禁超负荷;电气设备的开关熔断器只允许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熔断丝;为防止仪器设备受空气湿度影响,个别地点需要用
2、电热干燥空气时,应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作业场所的照明动力线路必须正规架设,保持绝缘良好;井下任何地点的工具箱、更衣箱内禁止装置电灯或其他电热设备;禁止采用灯泡加热器、阻抗器或电炉烘烤爆破器材、衣服及其他易燃材料;电灯炮和电线接头的裸露部分、电器设备的发热部分禁止与木柴、油毡纸和其他易燃品接触。防止炸药及油类失火方面,文件要求领用的炸药不得存放在易燃物料的地点;井下临时存放易燃材料的时间不许超过8小时;井口、主要运输巷道、作业集中地点、电灯泡下边电力线路的接头及开关附近,禁止临时存放易燃材料;运送油类、炸药时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石英矿山火灾预防措施适用于石英矿山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以及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该文件为矿山企业提供了详细的火灾预防措施,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