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区瓦斯的排除技术措施讲解了在采掘工作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停工区内积聚的瓦斯,确保瓦斯浓度在1.0%以下方可继续作业。文中指出,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通过控制风量等方法确保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排放瓦斯期间,其回风流流经的路线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或警戒,并停止作业。当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供电。对于已封闭巷道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由水平负责人负责排放,超过3%时需由水平负责人提出书面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由矿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排放瓦斯工作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生产系统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开启局部通风机后,佩戴自救器的两名工作人员逐步撤开封闭区,由外向里逐步加接导风筒,确保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进入停工区。停工区瓦斯的排除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矿开采行业,特别是涉及停工区瓦斯排放的采掘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技术负责人以及矿山救护队成员。该文档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瓦斯排放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确保在排放过程中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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