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抽放安全措施瓦斯抽放安全措施一、抽放瓦斯浓度因本矿井设计瓦斯抽放为采空区留管抽放和本煤层未卸压预抽,根据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MT/T692-1997)中关于采空区抽放参数及效果的规定;结合目前全国瓦斯抽放的实际效果。本矿井设计采空区留管抽放抽出瓦斯的浓度不得低于 15%和本煤层未卸压预抽抽出瓦斯的浓度不得低于 30%。二、不同的瓦斯抽放方法应注意的安全: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大小,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应选择切实可行的抽放方法。根据不同的抽放方法,应制定相应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1、抽放方法的安全技术要求:根据矿井的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本矿的煤炭自燃倾向性均为类,属不易自燃。虽本矿地质报
2、告结论为类,不自燃,还是应该考虑设计按类,所以在采用留管抽放方法时,应对采空区采取防止自燃的有效措施。(1)开采煤层约 2.0m,在开采中必须一次采全高,有效提高回采率。(2)在工作面放顶之前应加强清扫浮煤工作,减少浮煤量。(3)对采空区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及时放顶,减少进入采空区的风量。(4)对采空区洒水,使采空区有效冲填严实。(5)上隅角必须冲填严实。(6)采面推进时,保持回风巷超前运输巷。(7)上隅角必须安设 CO 浓度探头,监测 CO 浓度。(8)采面回风巷必须敷设消防水管,消防管末端距离采面不超过 5m,备齐 30m 的消防软管。(9)采面回风口备齐 CO2 灭火器 5 个,防火
3、砂箱 3 个(装灭火砂)。(10)采面回风巷及采面加强洒水,有效冲洗浮煤及粉尘。2、抽放管路的安全技术要求:(1)采面上隅角留管抽放(利用支管上加三通安旁抽管抽放,见上隅角留管抽放示意图),应当将管留下,以免因拔管有可能引起火花而造成瓦斯爆炸。(2) 在有自燃发火危险煤层的采空区抽放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 CO 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并采用自动监控装置。发现有自燃发火征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 采用钻孔抽放瓦斯或者密闭内插管抽放瓦斯,应做到封闭严密,以提高抽放效果。抽放管必须采用阻燃、抗静电的材料。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满足防冻、防腐蚀的要求。(1)抽放管路宜沿
4、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特殊情况抽放管布置在轨道井中,必须制定防跑车撞坏管路的防范措施。(2)抽放管需进行防腐处理,外涂红色以示区别。(3)当抽放管设备或管路发生故障时,管路内的瓦斯不得留入采掘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内或机房内。(4)抽放管路不得和带电体接触,不能和电缆布置在同侧,抽放管路必须在入井前进行接地处理。井下要有被砸坏的保护措施。(5)井下抽放管路应垫不低于 30cm 的木垫,以防底鼓损坏管路。(6)倾斜巷道内的抽放管路,应用卡子将管子固定在巷道支护上,以免下滑。在倾角 28以下的巷道中,一般每隔 1520 米设一个卡子固定。(7)地面抽放管路布置要求:尽可能避免布置在车辆通行
5、频繁的主干道旁。不得将抽放管路和自来水管、暖气管、下水道管道、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抽放主管路距有关物体的距离要求:1. 距离建筑物5m;2. 距离动力电缆1m。3. 距离水管和排水沟1.5m;4. 距离木电线杆2m抽放管路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他管网。当必须穿过其他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抽放管路敷设要平直,不要拐急弯。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均要安设阀门及观测孔。在抽放管路的适当位置应安设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抽放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在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差异大的地
6、方及沿管路适当距离(间距一般为 200300m,最大不超过 500m)应设置放水器。放水器要保证在放水时,不影响抽放。使用钢板卷管,壁厚需 36mm,并需进行 0.20.5MPa 的水压试验或 1Mpa 以上的气压试验。合格后才可以使用,通往井下的抽放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3、抽放站的安全管理:地面固定地式抽放站(1)抽放站站址应选择不受洪涝威胁且工程地质条件可靠的地点,无滑坡、溶洞、断层及塌陷等灾害。(2)抽放站宜设在回风井工业场地内,泵房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及居住区不得小于 50m。(3)泵房内及泵房周围 20m 范围内严禁有明火。(4)泵房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耐火等级为二级。(5)泵房周围必须设栅栏或围墙保护。(6)泵房内及泵房周围 20m 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含电话),仪表及照明等都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的,并按井下防爆电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消灭失爆。泵房应采用双回路供电,电器设备一套使用,一套备用。泵房必须装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7)泵房内的电器设备,值班室应与泵房隔离分开,分成泵房、配电间、值班室,避免相互干扰。(8)泵房内要保证通风良好,房顶应设天窗,防止瓦斯积聚,并安设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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