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措施瓦斯隧道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措施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 20m 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 1%。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要经常检查。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 0.3 米。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铭,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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