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副局长)安全施工职责讲解了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包括协助总经理分管基建施工安全工作并对基建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在本电力公司基建系统中组织贯彻落实。此外,该文件还详细说明了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参加电力公司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主管基建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同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经常深入施工企业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组织或主持安全施工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落实“三同时”规定,主持或参加施工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审批施工企业的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副局长)安全施工职责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基建副总经理(副局长),以及涉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管理人员。该文件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安全施工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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