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一、总 则1、检修部为了加强现场的登高安全工器具规范化管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登高工器具主要分为:移动梯子、安全带(绳) 、安全网、升降梯、移动平台等(脚手架不在此列) 。3、登高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执行。工器具试验结束必须出具试验合格证,标明试验剐势和下次试验的日期,试验结果应存档备案。4、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 电力安全手册(19971SBN7 -80125 -175 -X)。二、使用管理规定1、登高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仔细核查标牌上所标明的试验
2、日期和荷重,检查外观的完好情况,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工器具说明书。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登高工器具。3、各类登高工器具必须严格按其性能使用,不准相互代替使用。4、禁止在地面有油、结冰、易滑、强腐蚀性场所,以及转动部分无防护设施、周围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使用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使用时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6、在坝顶、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点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7、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 60
3、 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 1 米的梯蹬上工作。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三、维护保管制度1、检修部各单位应规范登高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检测管理工作。2、生产现场使用的登高工器具应分类建立清册,并登记、编号,指定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做好记录,确保登高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3、登高工器具应放在干燥、清洁、无腐蚀性的专门库房或场所,防止锈蚀。腐烂等。4、配有橡胶制品的登高工器具应防止和油脂类的物质接触。5、靠放的梯子角度应适当或将梯子挂放,严禁和其他物体一块堆放,避免重踩,防件
4、损坏。6、安全带、安全网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尖锐的物件,不准过于曝晒。7、使用或存放的各类登高工器具合格标签应完好。损坏、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贴不合格标签,不得混放。8、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工器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9、现场配置的机械动力的登高工器具具(液压升降台、电动升降台梯等)应避免露天存放,并对各部件定期进行保养和防腐。10、电动登高工器具应保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操作控制回路完好。11、对机械、电动登高工器具的定期维护、保养
5、和检修应由设备责任单位专人负责,应有完整的记录。四、登高工器具制作1、根据生产需要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必须选择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2、移动梯子不允许用毛竹捆绑制作,荷载不得小于 90KG,阶梯距离不大于 40 厘厘米,档距均匀、水平,横木必须嵌在支柱上,禁止用钉子制作,防滑装置齐全;人字梯铰链牢固,限制开度拉链齐全。3、移动平台高度不超过 3 米,四周要设置牢固的护栏和防滑装置,上下楼梯或爬梯,材质可选用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禁止用钉子制作。4、高凳、木踏梯制作高度不得超过 1. 5 米,支柱不少于四只,支柱之间设置拉筋。凳面水平、平整、稳定,顶部平面宽度不小于 25
6、厘米;高凳支柱之间每一跨度不超过 2 米,木板厚度不小于 5 厘米;木踏梯长度不超过 1 米(木板厚度不小于 3 厘米) ,防滑装置齐全,上下台阶至少为二级,材质选用合格的木材,打榫眼制作,禁止用钉子制作。5、长期使用的高凳、木踏梯,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油漆(主体为深红色,台阶边为黄色) ,并统一编号。五、定期检查、试验规定1、升降机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升降机的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2)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3)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 、无阻滞现象;(4)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5)定期检查,除以上检查项目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2、安全带每半年抽检一次。(1)围杆带做净负荷试验,在 2250 牛顿的拉力下拉 S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2)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按 5%抽检,80kg 重量做自由落体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3)冲击抽试的样带,不准继续使用。(4)安全带统一送专业机构进行检验、编号,每半年检验一次。3、本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按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试验。4、检修部各单位制作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